就业指导
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
来源:
日期:2026/05/25 浏览:
一、发放对象
全校范围内普通大专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低保、建档立卡、社会孤儿、助学贷款、烈属和残疾人毕业生。(一村多、行企等社招生除外)
二、发放原则
自愿申请 公开公正
申请时间:第五学期(一般9月30日前)
三、补贴标准
通常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贴(具体金额以人社局发放为准)
四、申请求职补贴材料要求
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
2、证明材料要求具体请参照求职补贴证明材料模板。
3、身份证复印件,请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两份)。
4、银行卡复印件,请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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