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制度
工学院学生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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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4/26 浏览:
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确保学生安全,杜绝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现与学生签订本安全责任书。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责任由学生本人自负:
1.私自离校或不遵守作息时间,夜不归宿或翻越院墙、门、栏杆发生意外的。
2.校外租房住宿发生意外的。
3.私自到水塘、河流、水库、湖泊等地游玩、游泳或到建筑场地或危楼、桥梁、悬崖等危险地方游玩和逗留造成人身伤亡的。
4.违反规定用电,私拉乱接电源线,使用各种电、燃器具烧水、做饭造成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的。
5.因饮酒、打架斗殴、赌博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而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
6.在公共场所、教学楼追逐、嬉闹损坏公共设施、教学设备的。
7.对自身财物(现金、实物)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
8.购买劣质、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各类食品及饮用品造成食物中毒的。
9.对情感纠纷处理不当造成人身伤害的。
10.参与非法传销、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治安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11.在车间实训时不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床造成人身损伤的。
12、若因盗窃他人财物等出现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3、本安全协议一式两份,学生和学校各保存一份,自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安全责任学生签字: 联系电话:
工学院
2019年 9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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